2010年11月8日 星期一

社群網戰.I'm CEO, Bitch!



其實我覺得一般人對這樣的片應該不大會有興趣

如果今天他講的不是有關FACEBOOK的故事,那我想會更少人關注它



整部片中,充滿了好多好多的對話,

因為他不是部特效動作片,所以很多都是在對話的場景

但導演,大衛芬奇卻處理的很好,不管是節奏還是在配樂上,都讓整部片不會感到太陳悶

對,他不算是部娛樂電影,但是看完卻可以了解更多,思考更多,看我下面打那麼多字就知道了(噗)

這也是我喜歡這部片的原因。



Winklevoss 兄弟

高大又帥,划船隊選手,家裡有錢又有勢

跟馬克完全是天差地遠的人,站在馬克旁邊,顯得馬克真的很矮小看起來又宅宅的

然而兄弟倆卻有很好的創意,也就是FACEBOOK的原形概念

只是他們卻缺乏實現的能力,所以需要一個寫程式的能手來幫忙,因此找上了馬克



整部片看完,沒錯,你可這麼認為,馬克的確偷了他的創意

雖然馬克擺明就嗆了說,FACEBOOK的程式碼沒有一項是偷來的

但不可否認的,馬克的確擺了這雙胞胎兄弟一道,拖他的時間,避而不見,什麼也沒討論

卻又在暗自的,拉了好友籌了資金,上課時也在拼命的寫程式,只為了可以讓FACEBOOK網頁提早上線。


因此,在馬克眼裡,這兩兄弟根本是笨蛋,是庸才,他們空有理想空有創意,卻沒有把它實現的能力

而馬克可以,他也做到了,而且還做的更好更完整

於道德上,馬克怎麼樣都是錯誤的一方,但結果是什麼?

是馬克現在是世界上最年輕的億萬富翁,總資產有40億美元



這樣的數字當然誇張的很可怕,但要是你是馬克,當時再讓你選一次,

你會想乖乖的當那兩兄弟底下的員工,還是自己出來沐浴所有的光環,寫下歷史呢?



Eduardo Saverin 愛德華多

以情理來說,愛德華多在一開始就相信馬克,並且贊助他資金

而馬克這樣直接婊他背叛他,根本就是個 asshole

但就整個過程來看,愛德華多除了一開始的資金贊助外,對於整個FACEBOOK卻沒有幫上太多的忙

身為財務長,沒有辦法拉到更多的資金及客戶,對於廣告的理念卻又與馬克起衝突

更別提後來與Sean Parker 的不合,甚至有點嫉妒的心態,還凍結馬克的資金帳戶



也許吧,馬克只是把愛德華多當金主而已,根本沒有放在同一個水平當共同創辦人

也許,馬克真的也嫉妒愛德華多收到鳳凰會的邀請函,

但愛德華多的想法以及他的步調,真的是趕不上馬克的想法,甚至是FACEBOOK的成長腳步卻也是事實

在於馬克心中,把FACEBOOK擺第一的心態,就此拋下愛德華多,好像也沒有不對

畢竟愛德華多繼續留在這,也許FACEBOOK就不會取得像現在這樣的成功了



Sean Parker 西恩派克

由超帥的賈斯汀所扮演,演起來真是十分稱職


身為也是網路事業的創業者,年紀輕輕,花花公子形象,

有著很好的交際手腕,談笑間幽默風趣,完全就是抓住馬克的視線

也許馬克很羨慕這樣的生活,這樣的事業成功,

小細節來看,西恩派克對整個FACEBOOK的實質幫助其實也不很大,很多都是出於建議性的

更準確來說,根本是馬克的心靈導師,幫馬克建立信心

但卻也因此讓馬克跟愛德華多產生嫌隙,讓他們不合最後鬧分裂



西恩派克其實也沒什麼錯,他鼓勵馬克勇敢往前衝,要把事業做大,不可以那麼保守

事實最後也證明,西恩派克的想法是對的。

也正因為西恩派克的交際手腕,所以幫FACEBOOK籌到了50萬的資金

這是愛德華多,身為一個財務長,每天東奔西波卻也辦不到的事情,

也難怪馬克會更相信西恩派克,因為聽他的話,FACEBOOK確實可以做的更成功更偉大



然而西恩派克也不是最好的合作夥伴

也許愛德華多的質疑是正確的,也許他真的吸毒又私生活很亂

也許,真的是馬克報的警,讓西恩派克被逮捕,讓他不得不放棄FACEBOOK股權

以致最後,馬克的股權大握,FACEBOOK的經營權在手。



馬克左克柏 Mark Zuckerberg

要創立這樣成功的事業,總是得要踩過幾個屍體

不管是雙胞胎兄弟、愛德華多還是西恩派克

也許有些是故意的,有些是不小心的,有些是不忍心的,

就商場上本是如此,就是互相競爭的,要是你跟不上,那你就會被落下

就有如蝴蝶效應,沒有以上的過程,也就沒有今天的FACEBOOK

馬克也不會得到極大的成功,也不會變成世界上最年輕的億萬富翁

搞不好就只是個受人討厭的宅男而已



結果論,馬克確實很靠北。

但也因為靠北才能成就偉大事業。

不管在電影裡,馬克怎樣的狡辯,都逃避不了他偷了創意,婊了愛德華多的事實

要不然最後也不會庭外和解,給了他們諾大的和解金

但,又如何?

要是今天沒有出書,沒有導演拍這部電影,又有誰會去多在意呢?

管他雙胞胎兄弟的創意,管他愛德華多的資金贊助

大夥依然FACEBOOK用爽爽,而身為CEO的馬克卻是依然賺爽爽啊

不是嘛?


雖然賺爽爽,然而最後片尾的馬克

坐在空無一人的辦公室,看著前女友的FACEBOOK頁面

按下了加入好友,然後不斷重新整理網頁

真是太心酸,也太諷刺了。





2010年11月3日 星期三

我又搬新家了。Blogger



OMG!  一整晚都在弄這個新部落格

對啊,我搬家了。

從痞客邦搬到了blogger



其實痞客邦的網誌也很久沒寫了

一天當中發生的事情,通常都被噗浪跟臉書給消耗掉了

所以真的也沒什麼大的事情可以來網誌寫寫。



所以現在看來,搬部落格好像有點多餘?

其實我也不知道啦,因為會想搬就是因為又想來寫寫

看到blogger好多的自定功能可以玩,看到好多人分享小工具

就會想發揮自定的功能來弄弄,把以前那種屬於自己的小空間在創造出來

所以搞了好久的語法,摸索半天,爬文半天

該怎麼說呢,現在才大概的摸出個模樣

真正的離自己想要的還有一點點差距

但現在真的很早了,很早很早,就是該睡覺的時候了

能夠大概的弄成這樣,就算是告一段落了。



所以,我又搬家了。

在大家紛紛放棄無名,沒什麼人願意再多寫網誌的時候

我還是又投入了部落格的懷抱

臉書的功能很強大這我知道。

但他的網誌的功能實在是爛的可以也是真的!



在臉書,真的無法有更深入的文章,

只需要很速食的很娛樂的就夠了吧。




這次的blogger又能夠讓我撐多久呢?
Related Posts Plugin for WordPress, Blogger...